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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
来源:开云官方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4-09-24 21:23:42    浏览:1次

  《山西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一五”期间,我省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战略重点,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方针指引下,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步伐,全方面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晋经资源字〔2006〕696号)、《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建议》(晋政发〔2006〕49号)等一系列促进我省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通过市场和行政两种手段,有力地推动了我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省发布和实施了《蒸压粉煤灰砖建筑作业规程》、《烧结煤矸石多孔砖建筑作业规程》和《人工砂生产应用作业规程》等标准,初步建立起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技术标准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省朔州市获得工信部授予的“全国工业固态废料综合利用基地”称号,河津市和中铝山西分公司分别获得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授予的“全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全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建筑环保建材示范基地”称号,全省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初见成效。

  (1)综合利用规模稳步扩大。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和综合利用率均有显著提高,其中,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赤泥、镁渣、电石渣的综合利用量迅速增加,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走上了规模化发展道路。201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达到1205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5.5%;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达到6338万吨,比2005年增长3877万吨;综合利用率达42%,比2005年提高20个百分点。

  (2)技术装备水平有所提高。开发应用和推广了一批用量大、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煤矸石发电、制取白炭黑、氧化铝和聚合氯化铝、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粉煤灰造纸及其生产岩棉技术等一系列技术的运用和推广,使我省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3)综合利用效益显著。“十一五”期间,我省共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2.8亿吨,实现产值超过400亿元,减少土地占用超过5万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新型墙材企业623家(规模以上企业199家),生产能力335亿块,2010年产量156亿块。新型墙材企业中,烧结砖类276家,非烧结砖类178家,砌块类88家,板材类企业81家。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由2005年的4600多家下降到2010年的1830多家,新型墙材占墙材总量的比例由2005年的35%上升到52%。“十一五”期间,全省生产的新型墙材产品折标砖500多亿块,新型墙材企业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约7260万吨,节约能源折标煤36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0.9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7.12万吨。

  “十一五”期间,我省以能源消费年均6.4%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十一五”期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0.68下降到0.57。全省单位GDP能耗水平已由2005年的2.890吨标煤下降至2010年的2.235吨标煤,累计下降22.66%,超额完成22%的节能目标任务,实现节能量4000余万吨标准煤。

  2010年,我省工业用水量占到全社会用水量的17.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1m3,仅为全国中等水准的26.9%,比2005年下降54%,超额完成“十一五”下降30%的目标。2010年,我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87.5%,比2005年提高6.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十一五”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的节水规划目标。

  “十一五”末,全省煤炭行业原煤入选率达到71.5%,煤矿资源回收率由35%提高到50%以上,钢铁行业1000m3以上高炉比重由2005年的9%上升到21%,建材行业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量比重由20%上升到77%,焦化行业炭化室高度4.3m以上机焦产量比重由36.9%上升到90.6%,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量达220亿m3,占整个焦炉煤气产生量的91.67%,电力行业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比重的70%,工业结构明显优化。“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建成中煤、煤泥、煤矸石、煤层气、余热(气)等各类资源综合利用电厂88座,总装机容量756万千瓦,年发电量376亿度,煤层气(瓦斯)抽采总量达到了131亿m3,利用量达到44亿m3,形成地面年抽采能力18亿m3。晋城煤业集团建成全国最大的高浓度煤层气抽采利用基地和世界最大的煤层气发电厂,潞安集团建成全国首家低浓度瓦斯发电站。到2010年底,全省认定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在有效期内的有19家,总装机容量1527MW;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由2005年的221家发展到了394家,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产值由2005年的18亿元增加到100亿元,调动了企业组织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33户,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507户,实施清洁生产方案项目3216个,项目总投资约59亿元,年消减COD排放11942吨,SO214.1万吨,氨氮2700吨,粉尘23.7万吨,产生经济效益43亿元。

  2007年,国家确定我省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省。到2010年底,我省确立了30个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5个试点园区、11个试点社区、11个试点县和2个试点市,全省已基本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

  “十一五”期间,全省实施了3000余个节能减排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超千亿元,极大地推动了全省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到“十一五”末,全省共有节能服务企业50余家,环保设备生产及服务企业近千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394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8个,省级120个,市级250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3家,为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山西是能源资源大省,由于历史原因,2010年,山西省万元GDP综合能耗相当于全国中等水准的2倍多,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8亿吨,但综合利用率低于全国中等水准,大量粉煤灰、赤泥和脱硫石膏等二次资源得不到合理规划利用,“三废”回收处理水平低,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尚未形成规模。

  长期以来,高消耗、超重型的产业体系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山西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阻碍。

  目前,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投入不足,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不强,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不够,缺乏大规模、高的附加价值利用且具有带动效应的重大技术和装备,许多可再生利用废物得不到应有的开发利用,先进的矿产开采技术、环保产品技术、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面仍需进一步拓展。

  受地域、行业的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不一样的地区和行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差异较大。企业生产区与城市的距离以及政策支持力度、行业的发展水平、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等方面因素都导致区域间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存在不平衡现象。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与上游企业的主营业务关联度低,企业规模以中小型为主,且小而散、能耗高、二次污染较为突出,缺乏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跨区域的大型专业化公司集团。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制造业发展缓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所带来的成本高、技术上的含金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强。

  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扶持力度不够,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推进节约型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管理体制、制度保障体系和市场激励机制需加强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缺乏政策的积极扶持和信息的及时传导。

  在“十二五”时期,如何在保持经济迅速增加的同时合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实现集约、高效、绿色发展,不断的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是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面临的巨大挑战。山西作为煤炭资源大省,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炭、焦化、冶金、电力为主的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体系,行业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不高,资本的有机构成较低,且产品多以原材料为主,缺乏高的附加价值、低污染的产品,造成了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全省资源综合利用面临的量大率低、技术瓶颈等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十二五”时期,国家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我省列为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省,都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及装备水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统一,也为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机遇,以实现经济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跨越发展为目标,以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强化政策措施和宏观指导,通过政府扶持、市场驱动、实施重点工程,在全省形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区域布局和发展格局,切实推进全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政策制定要与减少工业“三废”的排放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有效需求相适应,把资源综合利用放在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生态省的首要位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体制和机制,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深入开展。

  充分发挥资源的市场配置作用,以市场机制为动力,以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废弃物排放为导向,逐步推动企业成为资源综合利用的主体,建立开放的运行模式,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通过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企业化运行机制,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的集约化、专业化和市场化。

  用科学发展观统筹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做到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实现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优先抓好重点领域的工程建设,注重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的整体质量和综合效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实现经济、环境、社会三个效益的统一。

  在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最大化放在首位,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科学确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健康发展。

  以加速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产业技术的优化升级为目标,依靠引进、吸收和研发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与山西省实际相结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技术进步对资源综合利用增长的贡献率。

  发挥中介机构桥梁作用,以企业参与为核心,充分调动民间团体和公众等社会各方的力量,改善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广开途径,切实深入到资源综合利用的各个环节,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

  到2015年,全省新增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200余家,并根据各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合理布局,避免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区域发展不平衡。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年产值达到1500亿元,年增长率不低于15%,占全省GDP总量7.5%;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8%,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达20428万吨,利用率达到72%;全省城市建筑废物利用率提高到30%;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超过80%;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装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原煤入洗率达到80%以上,洗选原煤水耗平均控制在0.15m3以内;煤层气利用量达到130亿m3,在“四气”中的比重占到54%;焦炉煤气利用率达100%,优质炼焦煤配比降低4%,焦油、粗苯回收利用率达到100%;新型干法水泥比例由70%提高到100%,石灰石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0%;新型墙材总产量达到260亿标块,占墙材总量的比例达到70%,提高工业废弃物利用率,有效缓解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

  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利用产品市场份额扩大,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关键共性技术方面研发的投资力度得到加强,实现资源高端利用。培育出一批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建设好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建立起适合我省省情的资源综合利用管理体系。

  “十二五”期间,充分发挥规模以上大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推广煤炭绿色、安全、经济开采技术、装备和工艺,坚持先抽后采、煤气共采、煤与伴生资源共采,减少矿井废弃物排放量。加大边角煤、薄煤层以及高硫高灰煤的开采力度,提高煤炭回收率。优先采用输煤皮带、地下输煤通道等封闭储装运仓储系统,实现“煤不露天、煤不落地”,减少输送过程的损失以及造成的环境污染。通过矸石矿井回填、矿井水循环利用、煤层气液化、煤炭气化以及循环发电等方式,实现煤矿固、液、气相废物的综合利用。

  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和生态景观重建”等模式来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和土地复垦工程。

  多途径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矸石、矿井水等煤系共伴生矿产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以煤矸石直燃发电、治理沉陷区和裂缝区、煤矸石建材及制品以及复垦回填等大宗利用为重点,研发推广煤矸石制备化工产品、生产复合肥料、提取稀有元素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

  鼓励发展燃用煤矸石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积极适应煤矸石电厂的大型化,增大煤矸石使用比例,到2015年,新增加煤矸石电厂装机2000万千瓦,总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年消耗煤矸石总量达到7850万吨左右。

  加快推进“关小上大”和老厂技改项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适宜的火电机组燃用或掺烧中煤、煤泥等低热值燃料,支持发展煤电一体化,集约开发建设大型坑口电厂。

  推广普及洁净煤技术、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节能技术,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空冷设施。鼓励新建火电机组大比例采用中水、矿井水,提高工业废水回用率。

  拓展粉煤灰、脱硫石膏资源化利用途径。大力拓展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生产、道路建设、土壤改良、污水处理、提硅提铝等领域中的应用。促进脱硫石膏的利用,在水泥、建材制品等领域用脱硫石膏替代天然石膏,减少矿产资源消耗。

  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资源,建设风力发电、光伏电站等项目,提高新能源装机比例。开展生物质高效燃烧、生物质燃气轮机发电等技术攻关,在农村地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充分利用农林加工废弃物进行直燃或气化发电,加强农业废弃物和木材综合利用。

  积极推进焦炭企业兼并重组,支持现有大型焦炭生产企业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

  开发推广炼焦清洁生产新工艺,提升现有清洁型热回收焦炉的技术水平,鼓励企业采用捣固装煤技术,提高配焦煤掺入比例,应用掺入粘结剂配用型煤、煤调湿和煤分级粉碎等配煤技术,减少对优质原料焦煤的依赖。

  提高焦炉煤气综合利用水平。要加快建设焦炉气生产天然气、合成氨、尿素、甲醇、油品等深加工项目,提高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率和产品经济附加值。

  推进焦油、粗苯等焦化副产品加工的大型化和规模化。在兼顾产品数量与品种的基础上,提高加工精细化程度,全面提升焦化副产品加工层次。以煤焦油沥青为基础,开发电极沥青、沥青针状焦产品,形成碳素新材料产业优势。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省内外大型骨干企业对相关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和升级改造,提高产业装备水平、产业规模和集中度,有序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在钢铁行业,推进高炉、转炉、电炉、烧结机大型化,推广高效连铸连轧技术、热装热送技术等;在铝镁行业,推广电解铝液直接合金化生产铝材、回转窑焙烧工艺、镁液合金化等节能减排的清洁生产工艺,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加强冶金行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发展利用冶金炉渣(炼铁炉渣、炼钢炉渣、金属镁渣等)生产水泥、超细粉、砌墙砖、路基料等建筑材料;推广冶金企业含铁尘泥、尾矿资源化利用技术。减少工业废水产生和排放,加大对废水的综合利用。开发推广大规模消纳赤泥的综合利用技术,减少赤泥对环境的危害。

  积极开展生产过程中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和利用。开展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的综合利用,提高各种煤气回收利用水平。开展冶金工业窑炉余热余压利用技术研究,提高冶金工业窑炉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水平。

  探索建立废金属资源回收、分类处理和加工利用机制,提高废金属回收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

  合理布局新扩建项目,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能量梯次利用和资源的重复使用,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分行业、有特色地推进煤化工各产业发展,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具有山西特色的新型煤化工发展模式。

  充分发挥化工技术优势,对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等现代煤化工产业要重点发展、集中突破,实现由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转变。在晋北、晋东南、吕梁地区布局三大现代煤化工基地,重点发展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煤制乙二醇、化工新材料等现代煤化工产业。通过重点发展吕梁交城、晋中介休灵石、临汾洪洞、运城河津闻喜新绛等特色化工园区,做大做强焦油加工、苯下游、乙炔精细化工等产业。

  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依托省内煤化工设计、研究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国内外煤化工尖端人才,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开发先进煤气化技术,推广采用常减压蒸馏、低温连续蒸馏煤焦油加工工艺,过热水蒸汽换热技术。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型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加强工艺流程中余热余压的回收利用,采用热电联产或热工联产,达到热能、动能分级利用的目的。积极开展电石炉气、电石渣等化工废气、废渣的综合利用和化工废水的治理和回用,减少废弃物排放。

  合理布局电力、冶金、煤炭、化工、建材企业,构建以建材企业消纳废弃物为核心的循环产业链。充分发挥建材企业消纳废物功能,支持建材企业对煤炭企业的煤矸石、电厂粉煤灰、钢厂矿渣和钢渣、金属镁渣、氧化铝赤泥进行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对生产中产生余热、余压进行利用,在一定区域内逐步实现废渣、废水、废气“零”排放。

  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积极发展磨细矿渣、磨细粉煤灰等水泥混凝土矿物掺合料,进一步降低水泥中熟料的用量;提高煤矸石、粉煤灰、选矿渣、冶炼渣、化工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广脱硫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的资源化利用;推广水泥行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泥等技术,支持大掺量利用固体废弃物应用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建设规模化和产品多元化的利废建材企业。

  提高矿山资源回采率和尾矿回收利用率。中、小型矿山要统一规划、统筹开发、综合利用,实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大型矿山要优化开采方案,提高石膏、石灰石等资源的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推进尾矿和废石的综合利用。

  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型建材产品。利用其他行业的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材和绿色建材,加快粉煤灰蒸压砖、粉煤灰加气砌块、煤矸石烧结砖、脱硫石膏墙体材料等成熟利废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新型墙材利废率。

  大力推广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建材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建筑,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需求引导,强化工程技术标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延长使用寿命。积极推动利用污水(中水)、浅层地热能、工业余热、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等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改变传统用能结构,替代和节约化石能源。推广装配式住宅和预拌砂浆,鼓励建筑垃圾回收利用。

  “十二五”期间,要针对各类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物质特性,通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加大综合利用产业关键环节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研发力度,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有效提升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基本形成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技术支撑体系;针对各类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利用的区域性特征,推动机制体制创新,建设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基地,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建立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加快产业信息化建设;以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及其关联产业立体化链接为纽带,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和扶持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专业化、现代化企业集群。

  在大中型矿区,稳步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扩大煤矸石制砖、水泥、砌块等利废建材和筑基铺路的利用规模。探索煤矸石生产增白和超细高岭土、膨润土、聚合氧化铝、陶粒、无机复合肥等高附加值利用途径。加大煤矸石用于采空区回填、土地复垦、沉陷区治理力度。鼓励引导大型矿业集团研发适合不同地质条件和矿井开拓方式的井下充填置换煤技术并推广应用。其中:到2015年,煤矸石电厂装机达到3006.5万千瓦,年消耗煤矸石7850万吨;生产水泥10万吨,回填、充填矿井等用66万吨,生产陶粒用90万吨,烧结煤矸石砖、煤矸石空心砌块等建材产品,年消耗煤矸石2044万吨;提取氧化铝、聚合氯化铝等190万吨。

  鼓励电厂完善除灰系统,基本实现粉煤灰干排。推广粉煤灰分选和粉磨等精细加工,提高粉煤灰资源化利用能力及附加值。继续推进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制品、蒸压砖、陶粒等利废建材生产应用,大幅提高利用量和利用比例。有序推进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白炭黑及其配套项目建设。推动煤电基地将粉煤灰用于煤矿井下防治煤自燃、防治水患安全工程,鼓励粉煤灰复垦、回填造地和生态利用。其中:混凝土、砂浆综合利用粉煤灰应达到1000万吨/年,水泥生产用粉煤灰应达到700万吨/年,新型墙体材料用粉煤灰应达到1000万吨/年,生产利用粉煤灰陶粒用粉煤灰1000万吨/年,粉煤灰高端利用500万吨,工程回填用灰2020万吨。

  扩大脱硫石膏制品应用领域,提高建材等行业脱硫石膏制品的应用比例。将脱硫石膏作为天然石膏的替代品,减少天然石膏开采。从源头控制脱硫石膏的质量,大力推进脱硫石膏生产水泥缓凝剂、高强石膏粉、纸面石膏板等高附加值利用,以及脱硫石膏生产石膏砌块、干混砂浆等大规模利用。研发余热余压对脱硫石膏进行烘干、煅烧的先进工艺及成套设备;开发石膏晶须、高档模具石膏粉等高附加值产品生产技术及装备。其中:生产水泥缓凝剂用脱硫石膏200万吨,纸面石膏板用100万吨,石膏砂浆、石膏墙材及其他用369万吨。

  促进氧化铝清洁生产,加强高铝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再生铝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拓展铝原料来源,减少铝土矿生产氧化铝比重,从生产源头和原料来源全面实现赤泥减量化。以赤泥低成本脱碱后综合利用为重点,拓展赤泥综合利用途径。重点研发低成本赤泥膜分离脱碱技术、赤泥改性铁矿粉造块结合剂技术、赤泥生产高性能混凝土掺合料技术、赤泥制备工业窑炉用耐火保温材料技术、赤泥资源中提取稀土和稀散金属技术、赤泥生产新型建筑材料技术、赤泥胶结充填料用于矿山充填工程技术、赤泥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技术等赤泥预处理深度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在河津、交口、阳泉等赤泥集中产生区域,建设赤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集成和推广赤泥处置处理先进适用技术,发展赤泥“以废治废”特色产业链,有效提高赤泥综合利用率。

  延伸镁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引进和推广镁渣综合利用技术,扩大镁渣在水泥熟料、制砖、砌块等利废建材和筑基铺路等用途中的利用规模。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研发力量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推进镁渣综合利用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积极研究和开拓新的镁渣综合利用技术和工艺,开发新的镁渣建筑材料制品、复合肥添加剂、型煤粘结剂等产品。鼓励镁渣改性生产微晶玻璃,将镁渣作为复合肥添加剂替代白云石粉,减少白云石的开采。

  新建电石乙炔化工生产线,必须采用密闭电石炉,提高电石炉气和电石炉渣的利用率。在聚氯乙烯行业,积极开发、推广干法乙炔、无(低)汞催化剂、大型流化床氯乙烯合成反应器等新技术。开发高附加值的耗碱、耗氯产品。支持企业上下游联合,发展电力—电石—化工—建材循环经济产业链。支持电石渣替代石灰石生产水泥,推广电石渣用作电厂脱硫剂,鼓励电石渣通过净化提出纯净氢氧化钙,用于生产轻质碳酸钙。此外,积极探索电石渣生产生石灰作为电石原料、生产轻质砖、用做化工原料等用途,提高电石渣的资源综合利用量。

  推进建筑废物生产再生骨料并应用于道路基层、建筑基层,生产路面透水砖、再生混凝土、市政设施制品等建材产品。鼓励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工程化应用,重点研发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骨料系列建材生产关键技术、再生细粉料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制备工艺技术等以及建筑废物破碎、分选、分类装备,推动建筑废物收集、清运、分拣、利用、市场推广的回收利用一体化及规模化发展。完善建筑废物及其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范,扩大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规模。

  进一步扩大机械化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规模,开展以秸秆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循环型农业示范工程,继续推广“企业+农户”的基料化利用经营模式。科学利用秸秆制浆造纸,积极发展秸秆生产板材、木塑和制作工艺品等代木产品。积极发展秸秆沼气工程、有序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能源化利用。开发适合农户应用的小型化、简单化装备。加快建立以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三)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

  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为契机,按照“多联产、全循环、抓高端”的思路,推进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利用循环化、企业生产清洁化和区域工业生态化。推广运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努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废物排放,实现能量梯级利用,提高资源产出效益。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发展,提高“三废”利用水平。把循环经济园区作为区域经济的主要载体,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工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调整。大力推进太钢、潞安、西山煤电、安泰和同煤塔山工业园、中煤金海洋循环经济园区等国家和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园区建设,逐步形成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的互动格局。

  制定完善清洁生产法规政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清洁生产扶持力度,完善清洁生产审核机制,推动适应工业清洁生产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标准体系和统计体系建设,促进清洁生产服务产业全面发展。积极做好钢铁、焦化等非电行业二氧化硫治理,重点做好烧结烟气脱硫、焦炉煤气脱硫等二氧化硫削减工程,加大燃煤锅炉、炉窑节能改造、清洁能源置换力度,全面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推广先进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电力、冶金、建材、焦化、化工、煤炭、制药、造纸、石化、表面处理等重点行业60%以上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以太原一电、太原二电、大同二电为试点开展电厂烟气脱硝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所有电厂推行烟气脱硝治理工作;焦化、化工行业生产废水要综合治理,实现闭路循环、“零”排放。实施清洁生产示范试点工作,开展清洁生产教育培训。建立清洁生产科技创新推广体系,逐步拓宽清洁生产领域。

  加强产业政策导向,通过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节水计划考核等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引导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耗水量小、用水效率高的产业。缺水地区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项目,禁止引进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鼓励发展用水效率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业用水的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力发展循环用水系统、串联用水系统和回用水系统。

  强化工业用水源头监管,加快建立和实行工业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进工业节水设施与工业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严格执行《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企业用水统计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督促企业加快配备水计量器具,规范用水计量和统计工作。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用水、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用水在线监测,夯实工业企业节水管理基础。

  加强工业节水,改造供水管道,进一步提高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水平,继续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用水复用率,鼓励重点行业开展废旧机油、废植物油、废酸、废碱等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到2015年,焦炉、高炉、转炉煤气的资源化利用率基本达到100%;鼓励化工等行业对废气中有用组分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研发低浓度瓦斯利用技术,推广燃煤电厂烟气中回收硫资源生产硫磺技术,推广利用还原铁生产中回转窑废高温烟气余热发电技术,推广采用双预蓄热式燃烧技术,推进烧结烟气脱硫,鼓励对工业窑炉的辐射热进行利用,以工业窑炉余热余压发电和低温废水余热开发利用为重点,实现余热余压的梯级利用。

  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的废旧物资再生产基地,探索建立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铅酸蓄电池等回收利用体系。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规模化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形成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的循环体系,争取在以下四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废旧金属:推广采用机械化手段对废旧汽车等机械设备的拆解和利用,提高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和废铅酸蓄电池拆解、破碎、分选以及废液的回收处理水平;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

  二是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继续推进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分拣、拆解、高值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推动整机拆解和电路板资源化技术的产业化。

  三是废旧轮胎:规范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加快推进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鼓励胶粉直接应用,提升无害化利用水平。

  四是废塑料:重点开发废塑料分拣、清洗和分离等预处理技术和装备,鼓励废旧塑料瓶高值利用,推广废塑料再生造粒和改性。

  以汽车转向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消除制度瓶颈,完善回收体系,规范流通市场,努力做大做强,推动工程机械、动车轮对、机床等再制造和大型废旧轮胎翻新。加快再制造重点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再制造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在再制造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开发出一批具有山西特色的再制造技术。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建立再制造产业发展标准体系,规范再制造环保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再制造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

  发展任务。推进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燃烧器、除尘器、控制柜、现场智能节能柜等优势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促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水处理成套设备、污水处理设备、脱硫脱硝设备、乏风热泵、乏风氧化技术等新开发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燃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煤矸石发电等新能源产业。

  区域布局。支持运城、晋城、吕梁醇醚燃料生产利用节能环保产业工业园区建设;以太原、长治、临汾三市的新能源光伏产业园区为重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阳泉、长治、晋城煤层气综合利用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建设。

  示范工程。一是促进以同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潞安集团、晋城煤业集团、阳泉煤业集团、山西煤销集团、山煤集团等煤炭集团为龙头的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建设联合体建设;二是着力打造以太重集团、太钢、山西国际电力、驻晋军工企业等国字号企业为龙头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联合体和以山西国际能源为龙头的节能环保工程服务和设施运营联合体;三是以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太原锅炉集团为主,建立节能环保锅炉装备的联合体;四是以罗克佳华等龙头企业为主,建立在线监测设备制造研发园区。

  省经信委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会同省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税务、物价、质监等部门,建立“统一管理、依托各方、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全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各市、县要认真落实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领导责任,加强对辖区内资源综合利用的管理、监督和协调工作,将资源综合利用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注重与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规划的协调与衔接。要通过政策导向,以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营造社会舆论氛围,促进全社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结合我省实际,科学规划并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重大工程,充分考虑我省资源综合利用的潜力和能力,统筹规划全省项目和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严格执行新上项目的准入制度,突出重大项目和基地的龙头拉动作用,加强示范和引导,以整合资源、设施共享为立足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的功能,带动资源综合利用的全面推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根据国家标准,结合省情,拟定和修改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法规,逐步建立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法规体系,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投资和消费行为。研究拟订并出台《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研究拟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节约资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地方性法规。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大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力度,对不作为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法治氛围。

  鼓励建立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规范行业秩序、提高经营水平的综合利用产业联盟和行业组织,搭起省内外交流合作平台,增加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整体竞争力。

  推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管理信息化,加快资源、能源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其资源综合利用数据收集、整理和统计体系,完善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和综合利用统计体系,服务于政府行政管理和宏观决策,服务于市场培育和企业发展。

  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逐步建立完善矿产资源、产业废物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重点加强基础性标准和管理规范化标准的制定工作,建立涵盖排放、检测、原料、生产、使用、产品等多个领域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鼓励发展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煤矸石、煤泥和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对单机容量在500千瓦以上,符合并网条件的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省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物价等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鼓励发展综合利用电厂的电价政策;对于处在循环经济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上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可比照自备电厂管理运行。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实际,研究制定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价格政策、财政等支持政策。

  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执行环保标准、排污收费标准、超能耗加价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淘汰落后产能,解决资源综合利用的成本障碍,完善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价格调控机制。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化进程,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以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高附加值和大掺量利用为重点,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加快构建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鼓励产业集聚,实施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在朔州、河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堆存集中,在技术创新、体制创新方面具有一定基础的地区,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以资源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以高效利用为核心,具有区域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新模式。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体系,加大与省际、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对制约我省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的赤泥综合利用等技术进行重点攻关,对经济效益显著并适合山西省具体情况的科学技术重点引进和消化吸收,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注重对现有产品、工艺、设备的技术改造,对在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已经形成的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大力推广,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尽快得到普及和应用,依靠逐步的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的效益和水平。

  各级政府每年应从预算内投资的资金或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拿出一块资金用于支持一批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尤其是对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技术风险开发,重大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工业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各级政府要建立专项基金,以贷款贴息或补助方式用于支持这些重大项目。充分运用各级政府资金补助、贷款贴息、发行地方财政建设债券等多种投资手段,保证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的顺利进行。

  积极鼓励金融投资,开发多领域金融手段,引导商业银行、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增加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贷款。通过召开项目推荐会,邀请财团、投资商、运营商和中介机构广泛参与项目建设,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等形式参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开发。推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实施市场化。开展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合作,鼓励外资进入到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领域。积极申请世行、亚行、全球环境资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的贷款或捐赠,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搭建多元化投融资平台。

  资源综合利用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多个行业、多个环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十二五”期间,要将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分层次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培训工作,推广资源综合利用理念和技术,逐步完善生产、生活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设置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课程,提高领导干部决策能力,提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服务机构人员的资源节约执法监督水平、管理水平和技术服务水平。开展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生产过程中资源回收的技术和业务能力,使其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要根据社会需要设立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专业,培养一批专业化、高素质资源综合利用人才队伍,将资源综合利用理念科学运用于生产生活中,逐步完善科学的生产、生活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要充分的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引导和鼓励公众投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自觉节俭消费,积极回收再生资源,主动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建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社会风尚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资源综合利用良好氛围。

  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是指我省工业领域在生产活动中年产生量较大的煤矸石、粉煤灰、钢铁渣、脱硫石膏、赤泥、镁渣、电石渣七种固体废弃物。

  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是指将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用于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筑材料、环保材料和其他材料,填筑低洼地、路基,建筑工程回填,充填矿井、露天矿坑及塌陷区,生产肥料,改良土壤等。但不包括按现有规范进行堆存处置,以及后续的绿化复垦。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的产业,主要包括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环保装备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节能产品和服务等;其包括六大领域: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率节约能源产品、节能服务产业、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与环保服务。

  再制造就是让旧的机器设备重新焕发生命活力的过程。它以旧的机器设备为毛坯,采用专门的工艺和技术,在原有制造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新的制造,而且重新制造出来的产品无论是性能还是质量都不亚于原先的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