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矿业”)为加快“年产300万吨石料生产线项目设计建设”的项目建设,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不超过1.1亿元的项目贷款授信,贷款期限7年,使用相应的采矿权进行质押。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山凯龙聚五兴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五兴建材”)为加快“年产600万吨石料加工项目”的项目建设,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支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项目贷款授信,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使用相应的采矿权进行质押。同时公司对前述两笔项目贷款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拟为前述两笔项目贷款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
本次项目贷款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项目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石灰岩的开采、加工(不含危险品)、销售;纳米碳酸钙、氧化钙、氢氧化钙的生产、加工、销售(以上均不含食品添加剂);纳米碳酸钙和氧化钙、氢氧化钙的研发技术、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纳米碳酸钙和氧化钙、氢氧化钙生产设备的安装;经营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指标未经审计,东宝矿业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42.53%。东宝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聚五兴建材40.00%股权,间接持有聚五兴建材33.49%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注: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指标未经审计,聚五兴建材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0.32%。聚五兴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业务为拟授权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额度。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宝矿业和聚五兴建材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宝矿业和聚五兴建材加快项目建设,不会对控股子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东宝矿业和聚五兴建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还款来源为东宝矿业和聚五兴建材的出售的收益,融资风险可控,不存在归还困难及逾期风险,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做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宝”)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使用部分资产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期限、融资成本等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宝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需要公司做担保,公司拟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生产: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胶状)、中继起爆具、工业导爆索、塑料导爆管、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矿山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施工(凭资质经营);上述相关的研发技术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天宝成立于1997年02月27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7%股权。
注: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山东天宝资产负债率为68.16%。山东天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业务为拟授权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额度。
本次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有效盘活控股子公司存量资产,拓宽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解决控股子公司中期资金需求,缓解金钱上的压力。该项融资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月18日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11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